关于举办温州市首届刺绣艺术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市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刺绣传统技艺的继承与创新,引导和激励行业人员强技术、练技能,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的繁荣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温州举办温州市首届刺绣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作为2023年温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组成部分,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温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办;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温州发绣研究所、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温州市鹿城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办。为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温州市首届刺绣艺术职业技能大赛赛区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名单附后(附件1)。
二、参赛项目
温州刺绣艺术(温州瓯绣、发绣、十字绣、畲绣、钩绣等)
三、大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1日-27日;。
2、地点:温州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金盾校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花路63号,老西站对面原华侨中学校区)
四、参赛对象
凡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在本市工作满一年或籍贯为本市的从事刺绣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热爱刺绣艺术,有独立创作能力,不限单位性质、性别、现有技术等级,可由所在企业或个人报名参加。经组委会审核后,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员,参赛人员限30人。已经荣获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誉的人不参加本次大赛。
五、竞赛方式及内容
依据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本次大赛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时间为7天,日程安排及竞赛要求详见技术文件(附件2)。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其中金奖 1 名,奖金每人 2000 元;银奖 2 名,奖金每人 1000 元;铜奖 3名,奖金每人 500 元;优秀奖若干名(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一)本次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选手,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
(二)其他获奖选手由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可作为以后选手评审市级大师荣誉或职称晋升的建议加分项之一。
(三)对于竞赛成绩突出的选手,将选拔推荐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
七、报名方式
以企业组成代表队或个人参加比赛,向组委会办公室直接报名。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明)、外地人员提供在温工作年限证明、两寸彩照2张、《温州市首届刺绣艺术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企业代表队需提交汇总表(附件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声明》(附件5)。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地址:温州市马鞍池东路237号(温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楼401室);联系人:潘思思,电话:88616961,邮箱523907613@qq.com。报名人员经组委会确认后予以通知参加比武。
附件:
附件4:2023温州市首届刺绣艺术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5:2023温州市首届刺绣艺术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声明.docx
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