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职改办〔2012〕7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委托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
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温职改〔2010〕2号)和温州市职改办《关于2012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2〕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
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掌握(见附件1);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附件2条件掌握。任职时间计算到
2012年
12月底。
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必备条件。外语免试条件按照《浙江省
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
80号)文件规定执行。
单位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推荐,上年度优职和任职期间多次评为优职的优先晋升,上年度考核不
合格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一式
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2.《如实申报专
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3.《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4.专业技术工作
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5.申报人员有关
作品(画稿、设计稿、照片等)、论功行赏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附原件验审);
6.学历证书、资
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证书、作品、论文和其他成果材料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
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7.《晋升(推荐
)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十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
,重点突出;
8.申报破格者须
提供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写明突出贡献业绩,符合那几条破格条件;
9.二寸半身免冠
近照一张,备发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
上述材料1、2、3、
7、8使用统一格式。可以从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专技处市职评中心”下
载页下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三.资格评审采取考试、考核(答辩
)量化的办法,差额通过。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8月6日-9月10日
地点: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马鞍池路237号二轻大楼401室)
联系电话:88616961,88613591
附件: 申报材料文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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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二
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