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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 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7.03.14 浏览次数:

(转发)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7年

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义乌市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7年度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要求,按《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的规定执行。破格申报,主要是指任职年限破格,即取得工艺美术师资格后 ,从事工艺美术师工作不到规定年限,提前申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二、申报材料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审核推荐。县(市、区)经信局 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市经信委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无主管部门的单 位按属地原则,经当地经信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经信委。省直单位申报材料需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省经信 委,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报送。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6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各单位或主 管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材料应在所在单位 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张贴公示照片或网上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申报人和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评审前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在省经信委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市、县(市、区)经信、人力社 保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继续教育、学历认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按《2013年度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计划》(浙人社发〔2013〕104号)要求执行。

    (五)各市或省级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评审对象送审材料的具体内容 和装订要求见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表格、相关文件,均可从浙江省经信委网站(www.zjjxw.gov.cn,轻 纺办-通知公告)下载。

四、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省经信委轻纺办联系电话:057187058220,87058134。

 

   附件: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附件

 

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省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 )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省级无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其人事代理机 构委托)。

(二)《评审对象花名册》1份,花名册 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三 )所有申报对象评审表抽出编号(序号与花名册和材料袋序号一致)后,扎在一起报送。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1. 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5份。

   4. 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一份(格式.jpg)。

   5.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及单位公示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张贴公示照片或网 上公示截图)。

   6.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人员可以不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 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7. 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8. 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9. 继续教育证明。

  10.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1份。

  11.传艺带徒、经济效益指 标、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收藏、设计中标等相关证明。

  12.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 、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13篇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标准或著作等封面、刊号、目录 、所写文章)。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 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 )材料装订要求

    1.正常申报对象: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5—12项材料需按顺 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 破格申报对象,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5—12 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 书、从事工艺美术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三、填写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二)工作单位:务必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三)单位性质: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承担行政职能事业从事公益服务事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其它类企业 。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相关表格下载.zip

高工申报文件下载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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