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开展2017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温州市工艺美术中初级评审通知和申报材料 下 载.rar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工
艺美术行业协会: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委托市工艺美术行业
协会组织开展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温职改〔2010〕2号)和温州市职改办《关于2017
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7〕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
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工艺美术
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掌握(见附件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附件2条件掌
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底。
要求申报对象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上年度考核优秀(优职)和任职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优职)者优先晋升。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2.《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份;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
A4纸,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5.申报人员有关作品(画稿、设计稿、照片等)、论文、
研究报告、奖励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附原件验审);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证书、作品、论文和其他成果材料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
一份;
7.《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
式十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
8.申报破格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写明突出贡献业绩,符合那几条破格条件;
9.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备发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
内);
10.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份;
上述材料1、
2、3、7、
8使用统一格式。可到市
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
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三.资格评审采取考试、考核(答辩)量化的办法,差额通过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8月
1日-9月1
日
地点: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马鞍池东路237号工艺美术大师楼401室)
联系电话:88616961
附件: 1
.申报中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2
.申报初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
月13日
申报中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浙人专〔2005〕
108号文件摘录)
一.申报条件
第一条 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学历
、资历条件。
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
,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
⒉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
理工艺美术师工作2年以上。
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
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4年以上。
⒋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属传统工艺美术和服装服饰设计
等专业的,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6年以上。
⒌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
4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艺美
术工作6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
工艺美术工作8年以上。
第三条 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不到规定年 限,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 项。破 格申报一般只允许单破,即破学历或破资历,对资历条件的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⒈市(厅)级二等以上本行业获奖作品或项目的
主要贡献者。
⒉获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含
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或属市(厅)级拔尖人才。
⒊独创或作为主要助手参加设计制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正
式的展览评比、专业竞赛中获得大奖(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
⒋独创或主持设计制作的作品在市级及以上重要场馆陈设
,或被市以上博物馆(珍宝馆、美术馆)收藏,或在市(厅)级以上重要项目、重大活动中设计中标。
⒌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1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者;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1篇以上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⒍在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成绩较大
,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其产品在近两年内平均年创汇6万美元以上或
二.评审条件
第一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⒈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
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⒉能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⒊对工艺美术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有基本的理解与把
握,能对民族、民间的工艺美术和现代设计艺术进行有效的研究和探讨。
⒋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创作设计或科学研究,并能解决
本专业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⒌在技术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
方针、政策或有关工艺美术的条例、法规。
第二条 专业
技能和实践经验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⒈有一定的创作设计、制作、技术管理的经验,独立完成
过较重点的工艺美术和商业美术等作品设计制作,或中型工艺美术工程设计。
⒉有一定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
⒊在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设计推陈出新工作中作出显
著成绩。
⒋参加过工艺美术科研项目的工作,是承担该项目的技术
骨干。
⒌能采纳、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作设计新品
种、新款式、新花色;或产品年创汇在3万美元以上,或内
销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⒍能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在技术培训中是
主要授课者,在传艺带徒方面有一定贡献。
第三条 业绩
与成果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以上。
2.获省(部)级创作、设计、制作奖,或市(厅)级一等奖,或市(厅)级二、三等奖
2项。
3.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的1项)获国家专利。
4.在工艺美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贡献较大,主持或参加的工艺美术工程获市(厅)级
以上优质工程项目奖。
6.能够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
7.专业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不少于2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幅
申报初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条 评审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
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第二条 申报工艺美术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须分别满2年和6年)
。
2.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三条 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担任工艺美术员职务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须满6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其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须满8年)。
2.
具备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四条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学历条件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
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须满6年),根据工作业绩可破格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15年以上(其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须满
3年),根据工作业绩可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