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木偶头雕刻、乐清首饰龙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2014年12月3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式对外公布,泰顺木偶头雕刻、乐清首饰龙2项入选 扩展项目名录。至此,我市工艺美术跻身“国遗”的项目共有 9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此次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各153项,而此前三批“国遗”名录中,已收录了2540项。
“非遗”名录分民
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本次我市被收
录的“国遗”项目,木偶头雕刻(泰
顺木偶头雕刻)、灯彩(乐清首饰龙)入选传统美术。
截止到2014年
12月,我市工艺美术入选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的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乐清黄杨木雕、乐清细纹刻纸、乐清龙档、瓯塑
、瓯绣、彩石镶嵌(鹿城区、瓯海区)、蓝夹缬技艺(苍南)、乐清首饰龙制作技艺、泰顺木偶头雕刻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
产名录:玻璃银光刻(龙湾)、十字花边绣(鹿城区)、米塑(鹿城区、苍南)、绸塑(鹿城区)、竹丝镶嵌(鹿城区)、贝雕(洞头)
、平阳太平钿剪纸、矾塑(苍南县)、苍南点色剪纸、苍南夹纻漆器、乐清竹壳雕、彩泥塑(鹿城佛雕彩塑、乐清彩泥塑)、拼字龙灯(
龙湾区)、平阳头发丝吊灯制作技艺、乐清金漆圆木工艺、温州发绣、石雕(泰顺、乐清、鹿城)、车木玩具制作(泰顺)、瓯海百鸟灯
工艺